96年6月1日呈校長核定

一、為便利及有效管理本校博、碩士班畢業生借用博、碩士服,特訂定本辦法。

二、管理單位:本校總務處保管組(以下稱本組)集中管理。

三、出借對象:本校研究所應屆畢業生,於當年舉行畢業典禮前,皆可依本辦法借用博士服或碩士服一套。

四、借用期間及借用手續:

(一)借用期間:畢業典禮前一個月開放借用,至畢業典禮結束後一週內歸還。

(二)借用流程:
1.博士服:

(1)填寫博士服借用單,至出納組繳費。

(2) 俟確認繳費後,逕自向本組具領,歸還時,本組依借用單註銷借用及辦理離校手續。

2.碩士服:

(1) 以所為單位統一借用:各應屆畢業班代表於指定時間內,填報欲借用者之碩士服借用登記表,統一辦理,並由借用者在表上簽名確認,依擬借用之數量收齊清洗費,至本組核對數量無誤後,再至出納組繳費。
(2) 俟確認繳費後,依借用登記表發放給各所代表,請借用同學逕自向所屬代表具領,歸還時,本組依借用登記表註銷借用及辦理離校手續。

(三)個別借用:延畢生始可辦理個別借用,借用期間以二週為限,除依規定繳交清洗費外,需另繳押金,博士服新台幣伍仟元整,碩士服新台幣貳仟元整。

五、依使用者付費原則,凡借用博、碩士服者需繳交清洗費,俟歸還後由本組統一送校外乾洗。

六、清洗費用:博士服每套新台幣叁佰元整,碩士服每套新台幣貳佰元整。

七、博、碩士服長短如不合身,請與同學互換,嚴禁自行剪裁,唯尺寸仍有不合或取得時有破損情況,請逕至本組更換。

八、博、碩士服應妥善保管使用,請勿自行洗燙,如故造成褪色、暈染、毀損或遺失者,按購置之金額賠償:(單位新台幣)

類別

合計

博士服

$2,800.

$1,440.

$960.

$5,200.

碩士服

$1,000.

$900.

$200.

$2,100.

九、借用博、碩士服之同學不論是否立即辦理離校手續,或是否畢業,均須於畢業典禮完畢一週內(例假日不計),個別至本組辦公室辦理歸還手續。

十、逾期未還者,每逾一日(例假日不計)罰繳滯還金新台幣伍拾元,計算至購置金額之百分之二十止。拒賠償者不予辦理離校手續。

十一、本辦法經陳報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